周六中午,安庆市公安局北正街派出所发现枞阳县人民法院正在执行的一案件中失信被执行人朱某正在安庆某宾馆登记入住,并立即电话告知了枞阳法院执行局。执行局的陈局长接到消息后立即组织执行干警驱车赶往朱某所入住的宾馆,成功将朱某拘回法院。
2015年,当时为在校大学生的“90后”朱某在其父母的支持下,购买了一辆收割机,并雇佣了叶某为同村王某收割水稻。一天,叶某在驾驶收割机收割水稻的过程中,倒车转向时将辅助其收割水稻的许某撞伤,造成许某五级伤残。事故发生后,许某将朱某及叶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朱某赔偿许某经济损失464096.85元,叶某对该赔偿款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朱某及叶某并未按时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许某只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及传统查控等多种财产查询手段,均未发现朱某及叶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也找寻不到二人的具体下落。在法院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建立后,执行法官便将朱某及叶某信息抄送至公安机关,请求其进行协查。9月的第一天下午,在安庆玩耍的朱某刚至某宾馆登记开房便被安庆北正街派出所控制,朱某见到执行法官后又哭又闹,并说道:“我是没钱还,不是有钱不还,你们这样拘留我是违法的,我要去上访。”面对朱某无理取闹的情形,执行法官当即对其宣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告诉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之后便将耷拉着脑袋再也不胡搅蛮缠的朱某拘回了法院。(杨玭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