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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吴永富)
  发布时间:2018-08-20 15:47:45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吴永富:

   疏真虎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皖0722执1073号〕,本院于2018年7月30日立案执行。因无法联系到你,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限制消费令。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枞阳县人民法院

2018年8月20日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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