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因部分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被本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名单,并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失信被执行人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及限制消费令,并公开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八年八月十三日
附:失信被执行人基本信息
1、被执行人:余宗贵,男,1967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藕山镇桃花村郭庄组21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6709064630。案号:(2018)皖0722执恢5号,本案欠款112209.03元。
2、被执行人:钱富,男,1983年10月18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汤沟镇民胜村大冲组。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310185315。案号:(2018)皖0722执10号,本案欠款102300元。
3、被执行人:徐刚乐,男,1962年2月16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枞阳县陈瑶湖镇苎镇村白塘组43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6202167516。案号:(2018)皖0722执20号,本案欠款814900元。
4、被执行人:李仲青,男,1970年7月15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义津镇增丰村小王组9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007151513。案号:(2018)皖0722执60号,本案欠款772400元。
5、被执行人:李磐,男,1993年7月11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义津镇增丰村小王组9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9307111539。案号:(2018)皖0722执60号,本案欠款772400元。
6、被执行人:枞阳县富侨休闲会所,住枞阳县枞阳镇通宜路,注册号340823600280824。实际经营者崔北斗,公民身份号码340321198710069276。案号:(2018)皖0722执61号,本案欠款25000元。
7、被执行人:崔北斗,男,1987年10月6日出生,汉族,住蚌埠市怀远县古城乡庙荒村汪西组99号。公民身份号码340321198710069276。案号:(2018)皖0722执61号,本案欠款25000元。
8、被执行人:陈朱明,男,1972年10月12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横埠镇龙山村王院组101号。公民身份号码342823197210126550。案号:(2018)皖0722执148号,本案欠款8656元。
9、被执行人:唐成,男,1986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会宫镇毕山村余咀组。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602180831。案号:(2018)皖0722执172号,本案欠款719352.46元。
10、被执行人:丁雄,男,1986年7月8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横埠镇山水村和平组7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60708673X。案号:(2018)皖0722执172号,本案欠款719352.46元。
11、被执行人:李龙胜,男,1989年9月1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义津镇双兴村南堤组2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8909011813。案号:(2018)皖0722执172号,本案欠款719352.46元。
12、被执行人:陶应嗣,男,1974年5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枞阳县老洲镇桃源村李河组031号。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405215834。案号:(2018)皖0722执173号,本案欠款7290.11元。
13、被执行人:安庆富士电梯销售有限公司,住安庆市开发区新城东区,单位机构代码05577835-4。法定代表人金寿明。案号:(2018)皖0722执193号,本案欠款691984元。
14、被执行人:陈云如,男,1970年9月6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枞阳镇戚矶村张庄组15号。公民身份号码342901197009067015。案号:(2018)皖0722执196号,本案欠款1912838元。
15、被执行人:佘正莲,女,1969年1月11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枞阳镇戚矶村张庄组15号。公民身份号码342901196901117023。案号:(2018)皖0722执196号,本案欠款1912838元。
16、被执行人:陈丹丹,女,1994年1月26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枞阳镇向东巷7号。公民身份号码342901199401267029。案号:(2018)皖0722执196号,本案欠款1912838元。
17、被执行人:祝长龙,男,1971年12月29日出生,汉族,住江西省余江县中童镇水上祝家组十四组358号。公民身份号码36062219711229327X。案号:(2018)皖0722执231号,本案欠款1144970元。
18、被执行人:王世斌,男,1974年11月7日出生,汉族,住枞阳县义津镇朱公村。公民身份号码340823197411071718。案号:(2018)皖0722执367号,本案欠款4800元。
19、被执行人:安徽省枞阳县皖江铸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枞阳县开发区综合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788564169P。法定代表人秦林。案号:(2018)皖0722执434号,本案欠款9000元。
20、被执行人:安徽省枞阳县皖江铸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枞阳县开发区综合工业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762788564169P。法定代表人秦林。案号:(2018)皖0722执435号,本案欠款6488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