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通过运用失信惩戒强制措施,逼迫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现身。因被执行人刘某某始终以各种借口为由拒不履行,枞阳县人民法院果断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最终被执行人刘某某很快便将还款义务全部履行完毕。
2015年8月,刘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某借款34000元,并出具欠条交由李某某收执。但借款到期后,经李某某多次催讨,刘某某迟迟未还款。2017年7月,李某某将刘某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案经法院主持调解,李某某与刘某某达成了分批还款协议。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刘某某向李某某归还了借款19000元,但余款15000元却迟迟不予履行。无奈之下,李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刘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刘某某始终不报告财产、不主动履行、不现身露面,躲避执行。与此同时,执行法官积极开展财产调查措施,但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敦促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被“拉黑”后,刘某某生活处处受阻,刘某某被迫来到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刘某某居然玩起了“伎俩”,一边请求执行法官解除失信惩戒措施,一边以“我现在身上没有钱,生活很困难”等借口为由拖延履行,丝毫没有主动履行的意向和态度。执行法官随即与申请执行人李某某联系,从李某某处得知:刘某某在外地做生意,收入还可以,前不久还将老家的房子装修了呢。在“伎俩”一戳即破的情况下,刘某某仍寻找各种借口搪塞,拒不归还欠款。鉴于此,枞阳县人民法院果断决定对被执行人刘某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强制措施。眼见法院要动“真格”的了,刘某某瞬间慌了,赶紧与家人联系,当即将还款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枞阳县人民法院 谢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