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某某!因你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我院已依法将你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现再次敦促你履行义务!若不履行,我院将依法对你采取失信曝光、安装“老赖彩铃”等措施……”在电话里,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严厉地对被执行人陆某某说道。次日,因担心被法院曝光后自己会“出名”,躲在外地的被执行人陆某某主动现身,来到执行局履行义务。
申请执行人刘某某与被执行人陆某某是朋友关系。陆某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多次向刘某某借款,双方于2016年9月进行了核算,陆某某共欠刘某某23余万元,当即陆某某出具借条交由刘某某收执。嗣后,因刘某某多次向陆某某催讨未果,无奈之下,刘某某遂将陆某某诉至枞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枞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陆某某须偿还刘某某借款23余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陆某某仍未主动履行生效民事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刘某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陆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陆某某却置之不理,躲在外地避而不见。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依法展开财产调查,但均未发现陆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敦促陆某某主动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将陆某某纳入了“黑名单”。得知自己被纳入“黑名单”后,陆某某立即电话联系执行法官,承诺自己会于近期主动履行。但嗣后,陆某某依旧未将承诺付诸实际行动。2018年6月22日,执行法官再次拨通陆某某电话,明确告知其:若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其采取失信曝光、安装“老赖彩铃”措施。一听说自己要上老赖曝光名单、手机要被安装“老赖彩铃”了,一直躲在外地的被执行人陆某某再也按耐不住了,急匆匆赶回枞阳,来到执行局履行还款义务。
据悉,“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枞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举措,切实将失信惩戒工作抓牢抓实,增强了执行威慑力,扩大了社会影响,有效地敦促了一批批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