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晚8时,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内勤的电话铃声响起,电话一接听完,该院便立即组织执行干警驱车赶往合肥。原来,合肥市公安局长青派出所协助临控了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张某某,紧急通知了枞阳法院,而张某正是枞阳法院正在执行的两案件的被执行人。
张某从事建筑工程行业,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朋友吴某借款一万元,借款到期后一直未偿还借款。张某在其承包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又租赁了陈某挖掘机但并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租金11575元。该两人之后分别将吴某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依法作出了判决。
两案判决均生效后,张某在规定期限内无任何履行行为。吴某与陈某便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向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及财产报告令等执行文书,并多次与其电话联系,耐心劝导,但张某都置若罔闻。针对张某从事的行业需要长期出差,行踪无法确定,执行法官便将其作为临控对象请求公安机关协助寻找其人。20日晚,当执行法官赶至合肥市长青派出所,看见了两眼泪汪汪的张某,执行法官毫不手软连夜将其带回枞阳,并于凌晨12点将其送进了拘留所。在张某被拘留的第三天,其家人将两案执行款全部打进了法院案款账户,并告诉执行法官他们现在都知道了逃避执行的严重性,张某本人也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