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枞阳县综治信访工作会议上获悉,枞阳法院被县委、县政府授予2017年度枞阳县“平安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枞阳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关于在全县建设“平安枞阳”的决定,努力在全县形成抓稳定、保平安、促发展的整体合力和良好氛围,将平安创建活动列为日常工作重点之一,充分运用司法资源和司法手段,多措并举参与平安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专门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创建办公室,定期召开创建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平安创建工作。二是坚持“严打”,突出重点。严厉打击涉及黑社会、恶势力团伙犯罪,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从严惩处抢劫、强奸、故意伤害、盗窃等刑事犯罪,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三是注重帮教,参与社会管理。积极参与社区矫正,2017年配合开展矫正工作200人次。四是增加和谐因素,狠抓诉讼调解。实行庭前调解、庭中调节、庭后调解、宣判前调解的调解机制,利用一切机会进行诉讼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五是创新方法,指导基层。建立完善特邀调解员制度,聘请27名特邀调解员,将360件邻里纠纷、健康权纠纷案件委派给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办结司法确认案件89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六是有效化解涉诉信访。坚持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及时接待涉法来访、信访当事人,及时解决和处理各种来访问题。七是完善制度,落实安保措施。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坚决落实“三防”(人防、物防、技防)。八是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认真做好法制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2017年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4次,到中小学校园义务讲授法制课3次,受教育师生达300人次。(储玉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