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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离婚夫妻,江湖不见法庭见
  发布时间:2018-05-11 15:55:51 打印 字号: | |

 

    婚姻是一座围城,更是一种修行。婚内,夫妻双方应尊重彼此,关爱对方,包容忍让,对家庭负责;离婚了,更应该尊重对方,对子女负责,履行自己的义务责任。

    5月3日,枞阳法院在“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执结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2010年6月,家住在枞阳县老洲镇的刘某某和章某某经人介绍结婚,婚后夫妻二人育有一子,原本幸福的三口之家却经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吵打,夫妻感情逐渐恶化,随后离婚,双方在调解离婚协议中约定:章某某每年支付给刘某某子女抚养费3600元。离婚后的头两年,章某某都按期给了抚养费,但是两年前,章某某突然拒绝给付抚养费。刘某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2018年2月,刘某某向枞阳法院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执行法官直接联系被执行人章某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一个母亲的角度来说服章某某,虽然他们夫妻离婚了,但孩子还是她的亲生骨肉,被感动后的章某某羞愧不已,立即将之前所拖欠的抚养费一次性履行完毕,并承诺以后一定按期履行。(吴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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