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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十二棵树邻里积怨成仇 法官巧调解一笑泯恩仇
作者:张金林  发布时间:2018-04-13 15:43:16 打印 字号: | |

    4月9日,枞阳县法院民庭法官巧妙的调解了一起邻里间因十二棵树引起的物权保护纠纷案件,双方感谢法官化解了他们之间多年来的积怨。

    原告章某与被告周某均是金社乡人,两家仅一墙之隔。二十年前周某的丈夫在自家院墙内种下了十二棵树木,当时章某一家还未搬来居住,后章某在盖新房之时更换了宅基地,遂与周某相邻而居。一开始大家相安无事,但随着树木的逐渐长大,特别是紧挨两家围墙的五棵香樟树日渐成了章某一家人的心头病。香樟树枝叶繁茂,采光一直受影响,另外,一年四季,落叶无数,使得章家无法在自家的院墙内晾晒农作物,且落叶堆积,使得章某及其家人不停地打扫,为此双方多次交涉,均未果。2017年,双方矛盾不可调和发展至大打出手,经相关部门协调才得以处理。打架的事情虽然解决了,但矛盾的根源还在,于是,章某诉至法院,要求周某及其家人将十二棵树全部砍除。

    接到案子的周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案子的法律关系并不复杂,如何化解双方的矛盾才是关键,要努力做到让群众的心里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于是,周法官联系了村里干部对两家进行了一次走访。前院五棵香樟树对章某房屋的确造成了一些影响,但后院的七棵树木几乎没有影响,要把十二棵树全部砍除缺乏依据。最后法官找来周某向其释明法理,告知其在法律上有相邻采光权一说,其院内的五棵香樟树的枝叶的确侵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要求其将五棵树的树冠砍除。听了法官的一番说理和村干部的劝说,周某同意砍除。另外,周法官对章某一家人说到:“之所谓‘远亲不如近邻’,‘ 让他三尺又何妨’呢,双方都要各让一步,邻里之间还是要以和为贵。”

    章某及其家人听取了法官的建议和意见。最后,双方达成了和解,握手言和。周某如约将树冠砍除,多年的积怨一朝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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