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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节后执行给力 “老赖”被拘两次终还钱
作者:王可、毕强  发布时间:2018-02-27 08:12:36 打印 字号: | |

   2月26日上午,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家属终于向枞阳法院缴清了执行款,法院依法提前解除对李某某的第二次拘留,至此,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顺利执结。

   2017年1月,李某某驾驶面包车造成方某某及亲属三人受伤,后被枞阳县法院判决赔偿方某某等三人各项经济损失9万余元。因李某某一直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方某某等向枞阳法院申请执行。枞阳法院执行干警向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是李某某自2017年3月至常州务工一直未归,执行干警几次登门试图劝说李某某妻子配合法院履行义务,但李某某妻子答非所问,且态度十分恶劣。法院通过查控系统对李某某的银行账户和财产进行查控,对仅有的两个银行账户进行了冻结,对一套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房屋进行了查封。年底,得知李某某回家过春节,执行干警立即奔赴李某某家中督促其履行义务,岂料李某某仍然以自己没有钱、也借不到钱为理由拒不履行义务。2月8日,该院依法对李某某实施司法拘留15日。拘留后,李某某仍不履行义务,态度蛮横。15日后,该院再次对李某某进行了司法拘留。

   在拘留所里度过了春节的李某某顽固心理有所松动,执行干警几次到拘留所对李某某明法析理,“如果有钱不还,法院还可以拒执罪追究你的刑事责任。”闻此,李某某终于与妻子商量还钱并于2月26日将执行款交至法院执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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