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别人我很快乐,用一件件小事践行和兑现自己入党的誓词,做一名合格的党员。”这是刚刚被共青团枞阳县委员会授予“向上向善好青年”称号的王高文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王高文,2010年进入枞阳县人民法院工作。他经常参加文明创建、义务劳动、无偿献血,在2016年洪水侵袭中,连日奔走在抗洪防汛一线,扛沙袋,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总是乐于助人、善待他人,并以此为乐。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无论是“抗洪防汛”还是“扶起晕倒的过路人”,王高文的热心事迹不是三言两语能说得完的。2014年王高文就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乐于助人,热心公益。在创建文明县城活动中,在马路上经常看到他在进行交通劝导,或者清洁卫生。从上班以来,每年的无偿献血活动,他都是第一个报名。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此次的荣誉授予实至名归,在王高文同志的影响下,县法院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