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作为儿子的被执行人杨某按判决如数将赡养费交至法院,次日,执行干警依法将该赡养费转交给杨某的老母亲。
家住枞阳县义津镇的盛婆婆,今年已80岁高龄,由于老伴已去世,自己又年老体衰,几乎丧失了劳动能力,没有了经济来源,其养老主要依靠自己的五个子女。因前期发生盛婆婆生活费、医疗费由个别子女垫付,其他子女不认可的问题,导致大家庭成员发生矛盾且迟迟未能解决,五个子女开始均不履行赡养义务。为了及时有效解决赡养纠纷,盛婆婆将五个子女诉至法院。案经枞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后,其他四个子女均依照判决内容支付了由各自承担的费用,唯有幼子杨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盛婆婆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及时向被执行人杨某发出了执行通知。考虑赡养纠纷案件的特殊性且执行标的额不大,执行干警便通知杨某到执行局,责令其立即履行义务,但没有想到杨某却以收入低等借口为由,不愿给付赡养费,且抵触情绪十分大。为妥善化解该案件,让杨某能自觉履行后期的赡养费,达到案结事了的执行效果,执行干警耐心地做起杨某的思想工作:一方面从亲情和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角度向杨某讲解儿子应尽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从法律责任的角度给杨某讲法析理。
最终,杨某认识到了错误,当场出具悔过书,并将执行款交到法院,履行了义务,该案得以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