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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顾安全醉驾 路边“熟睡”危险
作者:崔后亮  发布时间:2017-07-04 08:36:19 打印 字号: | |

    枞阳县一男子不顾生命财产安全,醉酒驾驶摩托车离开酒桌后,竟在路边“熟睡”起来。近日,枞阳县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该男子拘役三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许敏(化名)是一名建筑瓦工。2016年12月30日,许敏应姐夫邀请到一朋友家做水泥地坪。并于当天晚上在该朋友家吃饭饮酒。酒足饭饱后,许敏便独自驾驶二轮摩托车离开朋友家,当其在路上驾车行驶时,因酒精的作用,致使操作不当摔倒后受伤昏迷。路边群众认为该男子在路边睡觉,便报警。公安民警接群众报警后迅速赶往现场处置,将许敏送至医院救治并抽取血样备查。2017年1月3日,许敏经司法鉴定所鉴定,血液样品中乙醇含量为118.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查,案发时许敏持有机动车准驾车型E驾驶证已注销。2017年1月24日,许敏就因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被枞阳县公安局处罚款三百元。

    枞阳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敏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构成危险驾驶罪。许敏无证驾驶机动车,应从重处罚,因无证驾驶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的数额应在并处的罚金中抵扣。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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