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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钱非盗钱 拒还起诉讼
作者:何军宏  发布时间:2017-06-13 10:56:37 打印 字号: | |

    5月23日早上7时许,刘女士像往常一样将读小学的女儿骑车送往某中心小学门口,回来发现放在车厢里的黑色挎包不见了,刘女士记得包内放有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和现金8600元,情急之下只能选择了报警。当地警方迅即展开走访并利用学校广播播报刘女士丢失财物的相关信息。家住刘女士附近的李某当天正好也去送孩子上学,听到学校广播所播内容后,回忆早上送孩子上学途中见到王女士拾到一个如广播中所报的黑色挎包,就把看到的情况告知刘女士,刘女士当即找到王女士要求予以返还,遭拒绝。

    无奈之下刘女士找到王女士所在村委会及当地派出所进行调解,王女士只归还了黑色挎包、身份证、银行卡和手机,至于现金分文未还。刘讲包内装有现金8600元,而王女士一再坚持认为包内现金只有6000元,并声称自己是捡到的而不是偷来的,没有犯法不需要返还。在多方调解无果的情况之下,刘女士于2017年5月26日上午选择到枞阳县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自己现金86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目前此案已经法院受理并将进入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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