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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了彩礼一去不返 法官调解原物返还
作者:杨玭嫔  发布时间:2017-05-22 11:39:26 打印 字号: | |

    女方收了13万彩礼之后便杳无音讯,未婚夫小桂情急之下只得诉至法院。近日,枞阳县法院审结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女方最终将彩礼返还。

    2014年,小桂与婷婷为同乡镇青年,经人介绍相识,双方互有好感便确定了恋爱关系。经过两年时间的相处,2016年2月4日,双方按农村习俗举行了婚礼,但并未去民政部门登记领取结婚证。婚礼举办之后不到一个月,婷婷就借口要外出打工挣钱,便离开了小桂,此后杳无音讯。小桂经多方打听和寻找,仍旧无法联系到婷婷。小桂想到他与婷婷之间在法律上并未成立婚姻关系,但为了与婷婷结婚,送给婷婷家彩礼及购买金首饰等共花去13万余元,因此起诉至法院要求婷婷返还彩礼13万余元。

    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便立即联系原被告双方到法庭调解,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明法律,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婷婷返还小桂彩礼款4.2万元及金项链一条,金戒指一枚,金手镯一只,金耳钉一付,白钻戒一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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