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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官及时调解不误农时
作者:陈华琴  发布时间:2017-05-09 16:57:07 打印 字号: | |

2017050916575912_v9vih8gJ.jpg    孟夏之日,万物并秀。枞阳县内油菜逐渐进入收割季节,在这农忙时节里,枞阳县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对涉农案件推行“快送达、快开庭、快调解”,努力做到不误农时,满足群众需求。5月8日,横埠法庭立案次日调结一起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受到当事人双方一致好评。

    原告要求被告给付拖欠的土地承包金、管理费等计49019.20元,但被告认为合同尚未到期,双方争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承办法官吴新辉在立案次日,即通知双方来庭调解,结合释法与说理,耐心细致地摆事实、讲道理,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进行调解。最终,该案在吴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即履行。原告村委会法定代表人张主任表示:“吴法官把事实、道理都说透了,我们都很服。现在承包金我也拿到了,回去对农户也有个交代。感谢枞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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