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在枞阳县法院法官邓翔的办公室出现了令人欣慰的一幕,三个案件的原被告双方对邓法官的案件处理意见一致表示称赞,承担赔偿义务的被告更是当即履行了赔偿义务,至此,三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小额诉讼案件全都得以调解结案。
李某系枞阳县枞阳镇一村民,承包了该村几处鱼塘,今年元月在捞鱼时,村民张某抢了几条鱼,双方发生口角继而扭打在一起,很快两人的纠纷便演变成两个家庭的纠纷,李某的儿子以及妹夫、张某的侄子等参于打架,并均有不同程度损伤,该起纠纷终因双方抵触情绪过大,无法调处而起诉至枞阳县法院。邓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并不是急于安排开庭,而是充分了解案情,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揣摩各方当事人的诉讼需求,提出一种解决本案的调解意见,积极与当事人沟通。终于,在邓法官不厌其烦的细心调解下,该三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