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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琐事挥刀相向 伤人丈夫担刑责
作者:崔后亮  发布时间:2017-05-04 08:23:28 打印 字号: | |

    俗话说,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两人能结成夫妻,就是前世修来的缘分,但夫妻间一旦有了不可调和的矛盾,往往发展成严重的刑事案件。2017年3月21日,枞阳县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夫妻之间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案,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经查,被告人杨某与被害人祝某系夫妻关系。2016年10月13日晚,杨某因家庭生活琐事与妻子祝某因发生争执,祝某手持棒槌指着杨某,性格刚烈的杨某争抢棒槌,与祝某发生肢体冲突。随后,气急败坏的杨某从厨房拿出一把木柄不锈钢平口菜刀抵在祝某左侧脖子上,威胁着要伤害祝某。祝某并没有害怕,反而强烈的挣脱起来,在挣脱过程中左侧耳朵被菜刀划伤。事后经枞阳县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祝某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次日,杨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枞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鉴于本案系婚姻家庭纠纷引发,并取得祝某的谅解,故对杨某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法官为此提醒广大市民,夫妻两人是家庭的核心,夫妻间犯罪,除必然导致家庭破裂外,还给未成年子女造成终身的精神伤害。夫妻间应加强沟通交流,建立和睦、文明、团结的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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