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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明知妻患病 酿下苦果自己尝
作者:朱方龙  发布时间:2017-04-18 15:14:23 打印 字号: | |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是人们常常形容一个人的胆识和魄力。然而婚姻却不是你有胆量,有冲劲就能达到目的,往往事态的发展不是一己之力所能控制的。4月11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汤沟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张一鸣与吴敏于2013年上半年经人介绍相识,并于下半年登记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看似一件很普通的离婚案件,但承办法官经过一番细致的了解,案件却不是想像的那么简单。原来吴敏婚前就有精神病史,2011年腊月,吴敏经人介绍与同样有精神病史的周爱明相识,同年腊月二十八双方按照当地农村风俗办理了结婚仪式,未领取结婚证书。期间,周爱明曾给付吴敏礼金26000元。因双方均有精神病史,其同居后的生活可想而知。后经镇政府调解,吴敏返还周爱明礼金26000元,双方和平分手,但这个礼金的钱则是张一鸣出的。因此可以得出张一鸣在结婚前就已知晓吴敏的具体事宜,还敢与之结婚,其勇气过人,但其后果也是必然的。2017年3月20日,因婚后生活期间无法与吴敏沟通、交流,双方也无共同语言,无奈之下诉请离婚。

    承办法官是百思不得其解,惊叹之余唯有努力化解双方的纠纷。张一鸣的目的很明确,坚决要求离婚。而女方则想挽留婚姻,理由很简单,离婚后就没饭吃了。承办法官对张一鸣说道:“你婚前就已经知道吴敏的情况,对方没有对你有所隐瞒,其中的利害关系想必你也知道。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主要原因在你,你自己心里应该很清楚。既然来到法庭,要想解决问题,就要提高姿态,拿出诚意来,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吴敏没有固定收入,也无生活来源,以后的生活肯定比较困难,作为男人,当初你有勇气娶她,今天你也要高姿态一回,自己酿下的苦果只有自己尝了。”在承办法官的努力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一场婚姻的闹剧也就此收场。(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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