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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法官获评“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作者:吴龙  发布时间:2017-03-13 17:18:2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枞阳县人民法院的周根义法官获评“全省法院案例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周根义同志现任枞阳县法院审监庭副庭长,1997年毕业即被分配到枞阳县法院工作。20年来,他办案近千件,接触当事人及其亲属不计其数,但经他办理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超审限、无一当事人缠诉闹访。他多次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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