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下发文件命名2016年度卫生先进单位,枞阳县人民法院荣获“省级卫生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院以“双创”为契机,以提高干警综合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为目标,大力开展创卫活动,狠抓机关环境卫生整治,办公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院容院貌焕然一新,服务意识和行政效能得到极大提升。该院把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创卫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该院先后组织开展了“重要节日卫生整治”、“无烟办公室”、“除四害”等活动,始终把“改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塑造良好形象”摆在首位,为干警职工和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文明卫生、健康舒适的工作和司法环境。
荣誉是对过去工作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工作的鞭策,该院将以荣誉为动力,把创建卫生先进单位与文明创建工作紧密结合,建立长效机制,努力发挥服务职能,强化服务意识,提升工作效能,为枞阳县域经济发展多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