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下午,枞阳县法院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原文和条文解读。
会议指出,《条例》的印发施行是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之后的又一项重要的党内法规,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体现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也是党内问责走向精细化、系统化和法治化的重要体现,释放了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坚决态度。
会议强调,各部门负责人要在学习领会上讲深刻,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形式,努力形成学条例、用条例的浓厚氛围,真正把《条例》规定的内容,深深地刻印在脑子里,做到融会贯通;在贯彻执行上讲严格,自觉约束业内外活动,时时处处注意法官形象,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纪律,服从组织管理,加大工作落实力度,确保政令畅通;在担当责任上讲务实,强化层级管理,严格工作要求,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部门人员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在推动落实上讲统筹,把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问责条例内容和有关精神列入专题学习内容,与学习其他党规党纪结合起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枞阳县委常委、县法院院长武秀清在会上提出要求,一是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抓党建带队伍的责任,不仅要业务过硬,也要廉洁自律求实到位;二是弘扬敢于担当勇于负责的风气,对于积极认真开展工作的干警要给予理解、信任、宽容和包容,对于在工作表现出的畏难、懈怠行为要及时给予批评,督促改正;三是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从严要求、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在解决问题中推动法院工作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