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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击焦点法官亲情调解 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人获缓轻判
作者:洪燕  发布时间:2016-07-28 10:14:49 打印 字号: | |

    枞阳县一对邻居因为砍树一言不合而大打出手,不仅丢了邻里情分还惹上刑事官司,正在悔不当初时,法官通过分析利弊,直击问题焦点,最终使双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协议,被告人获得谅解,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被告人王文与被害人赵武是同村村民,两家关系一直不错,岂料因为一段小插曲,使两家反目。原来,2015年11月25日15时许,赵武在龙王咀村四组枫沙河堤上自家老柴垛边砍树枝,王文发现后认为被砍的树枝系自家所有,欲强行抱走树枝,赵武阻止,二人发生拉扯,继而双方从枫沙河堤上摔倒在堤下草丛上,后王文用拳头殴打赵武胸部致赵武受伤。2015年12月29日,经枞阳县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鉴定,赵武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2016年2月1日,经铜陵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赵武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考虑到双方之间系邻里纠纷,为了减少日后的不稳定因素,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细致的调解,最终促使被告人王文与被害人赵武于2016年3月31日就附带民事诉讼达成协议并履行完毕。赵武出具谅解书对王文表示谅解,请求法院对王文从轻处罚。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文故意伤害赵武的身体致其轻伤,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案发后王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且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相对减轻了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社会危害性,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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