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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法官赴监狱开庭 成功调解一离婚纠纷
作者:余江春  发布时间:2016-06-22 10:20:09 打印 字号: | |

    丈夫小夏因诈骗罪入狱,妻子小美无奈诉离。6月20日,枞阳县法院义津法庭的法官们赴铜陵市监狱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之下,原、被告和平分手。

    2005年,枞阳女孩小美与江苏小伙小夏在重庆打工时相识、恋爱,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两人感情逐渐升温,并于2007年登记结婚,次年生育一女。婚后好景不长,小夏老是做着不劳而获一夜暴富的美梦到处行骗,最终东窗事发身陷囹圄。

    入狱后的小夏在监狱服刑,小美独自带着女儿在老家生活,在面对他人异样的眼光和生活、精神双重压力之后,小美决定结束这段不幸的婚姻。几次到监狱与小夏协议离婚不成后,小美诉请法院离婚。

    开庭时,考虑到小夏在监狱服刑的实际情况,承办法官先是简单询问小夏生活状况及之前邮寄的材料是否收到,然后再次征求其对婚姻的态度。此时,情绪有些失控的小夏表示不愿意离婚,希望妻子能再给自己一 次机会,而对面的小美态度坚决非离不可。承办法官见此情况,安抚双方情绪,从法理与情理阐述婚姻是自由的,希望双方都能够为对方考虑考。经过近一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小夏同意离婚;孩子由小美抚养,子女抚育费由其自行承担;小夏在服刑期间,每年可探望孩子三次,小美应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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