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2016年6月15日,正值中午午休时间,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审判庭里,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的审理正在有序进行。
原告朱某与被告何某因追偿权发生纠纷,原告多次追讨未果,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承办法官和书记员在送达传票时,得知被告何某参加诉讼时间与干农活时间相冲突, 被告在干农活时间出庭诉讼确有困难,承办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开设午间法庭审理案件绿色通道,利用午休时间公开开庭审理该案。法庭审理中,法 官紧紧把握审判节奏,严明庭审秩序,双方当事人也在审理中行使了自己的权利,陈述了自己的意见。经过2小时的审理,庭审顺利结束。
“法官同志啊,真是太麻烦你们了,说实在话,我们村离这里十几公里,路也不怎么好走,往返的车子也比较少,来一趟也不容易,现在正是忙季,回去我还得干农活,如果不是你们中午开庭,我下午就没有办法干活了,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我真心感谢你们。”
司法为民不仅仅是停留在报告里口头上,而是实实在在地贯彻落实于司法日常工作中。此次“午间法庭”,是该院坚持司法为民宗旨的一个缩影,真正做到了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方便人民群众诉讼,把司法便民、司法利民落到实处,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也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