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汤沟法庭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七旬老汉生活陷入困境,将独生女儿告上法庭,父女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刘老汉早年离异,与独生女相依为命。但父女俩相处并不融洽,父亲性格古怪,稍不顺心,对女儿非打即骂。1991年, 女儿无法忍受,离家出走,后嫁到枞阳县汤沟镇。由于双方积怨已久,以至于断绝往来,感情很淡。前些年,刘老汉身体硬朗,还能独立生活,现刘老汉年老体 弱,无收入来源,生活无法维持,原来的老房子也已破旧不堪,无法居住。刘老汉认为女儿应尽赡养义务,却对自己不闻不问,一气之下,将女儿告上法庭。而女儿认为,刘老汉从来没有关心过自己,经常对其进行打骂,自己根本没有感受过父爱。甚至曾一度被迫外出讨饭,刘老汉没有尽抚养义务,现在老了却要求其尽赡养义 务,女儿实在气不过,也想不通。
赡养案件不像其他普通民事案件,当事人往往是父母与子女这些本应最亲近的人,血浓于水,要化解矛盾,将受伤的亲情得以修复,确非一纸判决的能力所为。承办法 官了解情况后,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父母对子女有养育之恩,子女赡养父母天经地义。百善孝为先。你也有子女,应该为子女做好榜样。赡养父母也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只要子女有赡养的能力,都要履行赡养义务,虽然你父亲原来做的不尽如人意,但他毕竟是你的父亲。”承办法官,由理入法,用法说理,经过一番劝解,女儿思想上开始有所松动。紧接着,承办法官对刘老汉进行了一番批评,在女儿年幼时,刘老汉做的确实有欠缺,让女儿吃了不少苦,女儿心里有怨,可以 理解。所以要体谅、理解女儿,不能把关系闹得太僵,那样对双方都不好,只会加重女儿的反感。经过一番劝说,刘老汉悔恨不已,终于说出了心里话,“我早就后 悔了,一直想给女儿道歉,请女儿原谅,在这世界上我也就剩她一个亲人了,现在人老了,才知道亲情的重要。但我心里有愧,实在无法张口。”情到深处,泣不成 声,并要求撤诉,自己也不想连累女儿。女儿听到父亲的话后,不禁心酸起来,想到父亲这么多年来一个人生活的不易,长期的积怨开始消解。
最终,经过劝解,女儿和女婿当场表示每年给付父亲赡养费7000元,并答应对父亲居住的房屋进行修缮。以后逢年过节都回家看望父亲,矛盾得以圆满解决。(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