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枞阳法院一执行案件受理当日执结。及时、高效地实现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为枞阳法官的办案效率点赞。
2014年,杨某因经营急需周转资金,与枞阳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枞阳农商行)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3万元,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杨某未归还贷款。2015年9月,枞阳农商行向枞阳法院提起诉讼,判决生效后,杨某仍拒绝偿还贷款,案件转入执行程序。
法官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认真梳理案情,厘清执行思路,迅速采取措施。通过信息查控平台查询了杨某的个人账户,发现在枞阳县境内某乡镇的农业银行账户上有一笔4万多元的活期存款。今日事,今日毕。执行法官及时驱车几十公里前往该镇,依法冻结、扣划该笔执行款。当事人得知后,打电话为执行法官办案高效点赞。“法官辛苦了!我们根本没想到枞阳法院现在的执行效率会有这么高。”农商行领导这样感激地称赞枞阳法官。
立法为公,执法为民,枞阳法院干警时时刻刻把当事人的权益放在首位,竭力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为民解忧,不仅是我们每位干警的神圣职责所在,也是树立法院良好司法公信力的最坚实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