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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白酒拒还款 居中调解化纷争
  发布时间:2016-05-19 15:19:26 打印 字号: | |

    在日常交易中,生意伙伴先赊账购买物品后再还款,本是常事。但是生意伙伴光赊账却不还钱,则让人十分气愤。5月3日,枞阳县人民法院调解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经审理查明,天龙商贸公司系从事酒类经营的企业,马天经营餐饮业务。马天因经营需要,多次向天龙商贸公司赊购白酒。截止到2013年,双方经结算,马天尚欠天龙商贸公司白酒款合计8万元。嗣后,天龙商贸公司多次催讨未果,马天则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付,双方因此成讼。

    由于案情简单清楚,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只是对还款的期限和方式达不成一致意见,承办法官在庭审前便着手调解工作,组织双方面对面交谈,对马天进行耐心讲解和引导教育,同时也做通天龙商贸公司的工作,同意延长还款期限和分批还款的方式。最终,马天当庭承认自己的错误,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天承诺2016年12月31日前还款4万元,余款4万元则于2017年12月31日前付清。(文中人物均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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