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青年通过阿里巴巴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小额借贷(俗称“蚂蚁小贷”),由于借款人逾期后未还本付息,出借人将借款人告上法庭,这是我院受理的首起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借款发生的民间借贷案件。
90后的小阳是重庆市人,在安徽某高校上学,尽管小阳还是名学生,但他在学习之余参与了重庆市阿里巴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小额放贷业务。今年的1月25日,小阳在网上认识了与自己在同一座城市工作的小静,两人通过QQ聊天,确定了一笔小额借贷业务,也就是小静急需用钱,问小阳能否想到办法,小阳当即答应可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融资,经过一番磋商,二人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金额为4200元,期限为3个月,按月还本付息,每月的还款日为当月的25日。协议签订后,小阳通过支付宝将款项转到了小静的支付宝账号上。可三个月过去了,小静不仅没有还钱,就是小阳打电话他也不接了,QQ图像也是长期处于灰色,幸好小阳在此之前留存了他们家庭地址,于是一纸诉状将小静告到了枞阳县法院,要求小静还款,小静接到法院通知后,他对欠款事实不否认,但强调的是自己工资太低,确实没有及时还款,自己也感到愧疚,表示一周内将欠款还给小阳,并请小阳予以谅解。
新闻链接:随着互联网金融业的发展,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融资的现象越来越多,阿里巴巴集团即在网上推出了为小微企业和网商个人创业者提供互联网化、批量化、数据化金融服务项目。“蚂蚁小贷”即是通过互联网数据化运营模式,为阿里巴巴、淘宝网、天猫网等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小微企业、个人创业者提供可持续性的、普惠制的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向这些无法在传统金融渠道获得贷款的弱势群体提供“金额小、期限短、随借随还”的纯信用小额贷款服务。但是通过此平台发生了小额借贷纠纷也不断出现,这也显示出互联金融服务中存在自身的风险,希望广大创业者或电商服务平台保留好电子数据和对方的相关信息资料,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