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但合肥市的一位债主孙某(在逃)竟邀集其表弟小音、朋友小陈采用暴力手段,对债务人进行殴打。枞阳县法院近日审理了这起因暴力讨债而引发的寻衅滋事案,一审均判处小音和小陈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目前判决已生效。
2015年9月14日,合肥市人孙某纠集被告人小音、小陈等人携带木棍、铁锹等工具乘车至枞阳找程一催讨债务。小音、小陈等人看见程一后便采取掐衣领、拉拽等方式欲强行带离程一,遭到程一极力反抗,小音等人持木棍对程一进行殴打,并与小陈脚踹程一,致使程一受伤。后经鉴定,程一的人体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
法院审理后认为,小音、小陈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小音、小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且于案发后积极赔偿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法定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故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