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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机智“的姐”智斗“色狼” 女司机们一定要学学
  发布时间:2016-03-15 16:00:38 打印 字号: | |

       近日,铜陵市枞阳县法院审结一起强奸“的姐”案,枞阳籍一男子因强奸一出租车女驾驶员,虽因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枞阳籍男子高飞系一无业游民,终日无所事事,好逸恶劳,且心术不正。2015年9月3日15时许,其在铜陵市建材大市场附近,搭乘周萍萍驾驶的出租车回枞阳县,不料途中心生淫念,意欲奸淫周萍萍。于是高飞故意以找人办事为由,拖延租车时间,让周萍萍驾车在枞阳几个乡镇以及县城等地不停转悠,寻找作案时机。次日凌晨2时许,高飞提出要返回铜陵市,于是周萍萍驾车往铜陵方向走,当车辆途经陈瑶湖镇缘酒厂附近偏僻路段时,高飞趁周萍萍不备,强行将车钥匙扭转至关闭状态,并向周萍萍提出发生性关系的要求,遭到周萍萍拒绝。

  高飞遂下车,强行将周萍萍从驾驶室拖至车后座,将其按倒在后排座位上,意欲奸淫。因地段偏僻,周萍萍心生恐惧,不敢强烈反抗,遂谎称车上装有监控,高飞因害怕而自动停止了强奸行为。后周萍萍再次启动车辆驾车欲回铜陵市,高飞又再次强行将车钥匙拔掉迫使车辆熄火,周萍萍急中生智,趁高飞不备弃车钻入公路边草丛中躲藏,高飞立即下车追撵,但未果。

  周萍萍见状趁机返回出租车,使用车上的备用钥匙驾车逃离现场。

  高飞多次的强奸企图,终被周萍萍的机智行为一一化解,实属万幸。

  后续

  枞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高飞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高飞已着手实施犯罪,因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能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减轻处罚。枞阳法院遂作出前述判决。目前,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文中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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