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在枞阳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七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顺利得以调解,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赵某、杨某二人承包了某单位宿舍楼的建造工程,二人就近雇佣了建筑工人,现在宿舍楼已经建成,可是工人们的工资却发不出去。为了拿回自己的工资,工人们来到法院将赵某、杨某告上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主动与原被告双方进行沟通,力求矛盾顺利化解。承办法官们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赵某、杨某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通过面对面、真诚的交流,二人表示配合法院工作,但希望能够缓一段时间,等到发包单位支付了工程款之后一定支付工资。同时,在承办法官的沟通下,发包单位表示会尽快将工程款支付赵某、杨某。
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工人们与包工头赵某、杨某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在2月底之前一次性给付拖欠的工资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