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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荣获“全市卫生先进单位”称号
  发布时间:2016-01-14 16:00:5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枞阳县人民法院被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授予“市级卫生先进单位”的荣誉称号,也是全县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直单位。

  据悉,自申报创建卫生先进单位以来,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业务,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和创建规划,号召全院干警积极响应,下大力气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除卫生死角,绿化美化办公环境,着力健全机制,整合资源,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除“四害”、杜绝公共场合吸烟等活动,全体干警的健康意识、环保意识和文明意识明显提高,院机关和各个基层法庭环境卫生得到极大改善,实现了办公楼及院落处处清洁卫生,营造出了洁净明亮的卫生环境、和谐向上的工作氛围。

  这项荣誉既是对枞阳法院良好卫生环境的肯定,也是对法院全体干警共同努力的一种褒奖。枞阳法院将以此为契机,巩固卫生创建成果,加强长效管理机制,长期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确保单位环境质量,努力为全院干警创设一个整洁、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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