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正确适用最高人民法院新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确保2016年立案工作的顺利开展,该院认真学习、周密部署,积极实施四项举措,推动新案号使用顺利过渡。截止发稿时止,该院已用新案号标准立各类案件149件。
一是领导重视。该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院务会,成立了新案号标准衔接领导小组,部署新案号实施工作,并为院各部门购置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关于人民法院案件案号的若干规定及配套标准》丛书,给予各部门大力支持,为开始实施的案号规定做足准备工作。
二是强化学习。为全面掌握规定及三个附件的知识,由立案部门、审判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全院各部门业务骨干和内勤集中学习,除收听收看新案号使用视频培训外,组织新案号使用、信息业务标准讲座,明确新案号的编排规则、辖区法院代字、案件类型及代字标准,掌握重点案件案号的变化与适用,全面领会新案号使用的先进性、有益性和必要性,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新案号使用,对于新案号的使用不打折扣、不搞变通、不相互推诿。
三是制定流程规范,规范新案号使用程序。该院以“规范立案起点、控制流程节点、收好结案终点”为原则,从窗口立案到业务部门使用再到结案归档,制定流程规范,确保新案号使用有规可循、有章可依。强化问责机制,根据新案号使用的规范,加强流程管理,哪个节点出问题,哪个节点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