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2064号
王小正: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小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2064号
王小正:
本院受理的原告陈小三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2月26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