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开庭公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2094号
  发布时间:2016-01-05 10:44:50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2094号

 

王小正:

本院受理的原告周大月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一、依法判令被告立即给付原告劳务费25万元,二、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6年3月9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一五年十二月四日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