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开庭公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2194号
  发布时间:2016-01-05 10:36:22 打印 字号: | |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2194号

疏改明:

本院受理徐雪飞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拒收相关诉讼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及开庭传票。本案由审判员曹建亚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周会娟、人民陪审员汪孔才参加评议。原告请求法院判决:一、准予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女由被告抚养教育。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2016年3月22日9时30分在本院义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一月四日

 

法庭电话:05562610054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