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获得枞阳县(2015-2018)年度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会宫法庭继“省级优秀人民法庭”、枞阳县 “平安单位”等荣誉称号后获得的又一殊荣。
会宫法庭在上一届文明单位期限届满后,继续积极申报创建县级文明单位。2015年以来,该庭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把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作为促进审判工作顺利开展的有力抓手,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思路,通过加强法庭文化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和“人民法官为人民”、“创先争优”、“走基层、转作风、促廉洁、创平安”等活动,以为人本,关注民生,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在司法创新上有新突破,在司法为民上有新亮点,在司法形象上有新提升。
截至目前,该庭共新收审理案件336件,结案329件(未结7件),其中,调解74件,撤诉181件,调撤率为80%,树立了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