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1997号
王小正:
本院受理原告周二林与被告王小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 王小正下落不明,无法联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文书上网告知书、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并定2016年1月25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3号法庭公开开庭。逾期将依法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一五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