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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多措并举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
作者:章胜莲  发布时间:2015-10-12 10:01:08 打印 字号: | |

    为破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于2013年10月出台《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枞阳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该制度,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将制度落到实处,努力营造良好的执行氛围。

  制定规范性文件。该院为规范执行行为,于2015年年初制定了《关于贯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以“应纳尽纳”为原则,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惩戒,充分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威慑作用。

  规范纳入名单库。该院在送达执行通知书的同时,将失信信息的风险提示书面告知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的行为符合六种失信情形之一的,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及时、规范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名单库。截止日前,该院共将408名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

  拓宽宣传渠道。该院通过网络、枞阳电视台、湖滨广场大屏幕、法院公告栏以及被执行人所在居委会进行张贴等渠道多形式将失信信息进行曝光,最大限度压缩其生存空间,让其工作、生活受限,促使其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截止日前,该院共有24名被执行人因无法乘坐飞机、银行拒贷等原因主动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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