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本院定于2015年9月21日08时40分在枞阳县法院第四法庭公开审理原告安庆市蓝鹰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告安庆市鑫垚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院长:武秀清
二O一五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