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稿)
(开庭公告用)
本院定于2015年9月15日08时30分在枞阳县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审理原告汪红生与被告张龙、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庆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O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注:本公告已于 年 月 日张贴。
书 记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