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枞阳法院“强、定、细、严”提升裁判文书质量
  发布时间:2015-09-07 16:49:1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办理的质量很大程度上体现在裁判文书的制作水平上,近年来,枞阳法院不仅立足提升案件的审理质效,更是花大气力提升裁判文书的质量。为了更好地提升司法为民的形象,该院着力从“强、定、细、严”四个方面入手,有效提高裁判文书质量。

一是培养。组织全体干警学习新修订的各种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不时更新法官的知识储备库,并开展一系列的专题研讨讲座、读书会等活动,努力培养法官法理写作内功,提升裁判文书写作的说理透彻性和文理通达性。资深法官更是以导师的培养模式对助理审判员或书记员实行“一对一”的指导培养,帮助青年法官在实战中练就过硬的文书制作本领。积极拓展培养法官写作能力提升新模式,每个季度开展一次优秀法律文书评选活动,并不定时的开展精品案件报送活动,先由法官自行筛选,将其自认为有典型意义的案件上报评查组,由评查组筛评一遍后,再择优上报评比,对于获奖的精品案件、优秀文书不仅给予表彰,还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鼓励法官制作“精品”裁判文书。
二是标准。召开专门会议,要求所有审判人员认真学习省高院关于印发《裁判文书制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认真按照省高院关于民事、行政、刑事等不同裁判文书的格式,制作相应的裁判文书,对于不严格按照格式制作的裁判文书,在文书评比中算是一处错误,对于错误累积达到三处的,将会被定为不合格法律文书,并给予实名通报及相应的经济处罚。

三是把关。建立四重校核过滤机制,严把文书“出口”关,防止带病文书出门。案件裁判文书首先由案件承办人对当事人基本信息、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基本格式等内容进行全面拟稿,再由具有审核权限的审判长、庭长对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以及裁判结果进行校对核稿,再由具有雄厚法律知识的分管院长进行签发,最后再由案件承办人再次从文书格式、案件字号、当事人身份信息、文字表述、语言逻辑、法律适用等进行全面校核,至此,经过“四道门”的严格审查之后,文书方得以跟当事人见面。

四是“严”评查。建立裁判文书监督评查长效工作机制,每季度由审管办牵头,分管院长为组长,随机抽调各业务庭的资深法官组成评查小组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裁判文书进行评查,评查不仅涉及到文书的格式、案件事实的表述、法条的引用等方面,还对细微的方面例如标点符号的运用、计量方式的表达以及遣词造句的拿捏都有相当的要求。以此来促使裁判文书360度“无死角”。

皖公网安备 34072202000211号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中国法院网负责网站设计制作 网络安全和技术维护
Copyright © 2024 by www.chinacourt.org All Rights Reserved.
浏 览 本 网 站 推 荐 您 使 用 IE 8 以 上 浏 览 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