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1660号
张东芝:
本院受理原告李长和与被告张东芝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15年12月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
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1660号
张东芝:
本院受理原告李长和与被告张东芝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20日内。本案定于2015年12月4日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一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