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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霸占遗产 母亲诉求法院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5-08-28 10:22:50 打印 字号: | |

     继承法明确规定:丈夫去世后,作为妻子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且是第一顺位继承人。 刘志艳在丈夫去世后,丈夫所有遗产却被两个儿子霸占,拒绝刘志艳继承遗产。无奈的刘志艳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上了枞阳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两子归还遗产。
      2015年,丈夫因疾病在外地死亡。丈夫生前有理财产品12万元,保险类产品11万元及部分存款,以上合计约23万余元。此外,丈夫还享有9万元的债权。该存款、理财及保险产品在丈夫去世后,均由丈夫的两个儿子保管,9万元的债权也由债务人归还给两个儿子。双方因继承遗产之事多次协商未果,故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志艳与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获得的财产除双方有特别约定外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所有的份额在其死亡后应属遗产,两个儿子将遗产据为已有,侵犯了刘志艳的财产权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扣除办理丧事所花费的6万余元及其应当由两个儿子所继承的遗产份额,刘志艳应享有的个人财产及应继承的遗产共计20万元,该款应由两个儿子予以给付。故判决两子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偿还刘志艳财产分割款及遗产继承款20万元。(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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