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7日召开的全市法院研究室会议上,枞阳县人民法院被安庆中院授予第二十六届学术讨论会组织工作先进奖,该院周正春著论文《论成年子女大学费用请求权的法律规制》获全市法院学术讨论会三等奖。
近年来,枞阳县法院把提高干警的理论水平作为法官司法能力与法院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采取多项激励措施深挖全院干警的论文及调研文章的写作潜力,着力培养既能办好案件,又能写好文章的复合性法官。为此,该院专门成立了以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为组长的论文撰写小组,制定相关制度,建立相关机制,用心选题,确定重点作者,实行老带新、导师负责制,齐心协力抓好论文写作、信息调研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