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贵院法官在受理案件过程中,不抽我一包烟,不喝我一瓶酒,一直秉持着公正廉洁的作风,而且多次耐心地做我思想工作。虽然我是被告,但是我心服口服。”短短数十字,却真实地传达了当事人的心声与对法官办案的高度赞扬。这是远在四川省的一位当事人寄回的一份廉政监督卡上所反馈的信息。
2014年8月,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活动中主动接受案件当事人监督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积极发放廉政监督卡,目的是让当事人针对法官在立案、审判、执行等每一个环节存在违法违纪问题进行监督举报并提出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