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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法院能动司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6-25 16:20:27 打印 字号: | |

     为保护当事人正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健康有序和谐发,枞阳法院能动司法,充分运用司法手段,维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近日,该院成功调解一企业内部承包合同引起的合同纠纷案,案值达二百万元,受到了当事企业的好评。

  安庆一建设工程总公司系国有企业,于2009年2月,与王某签订内部合作经营协议书。协议书约定总公司成立一分公司,委任王某为该分公司经理并承包经营;分公司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该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与安庆某化工公司发生经济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分公司同意于2012年11月30日前给付化工公司货款及违约金等共1964353.06元。但该分公司未能自觉履行义务,2014年11月,执行法院依法从总公司账户中强制扣划200万元,案件执行结束。其时,总公司由于历史原因,负债较大,矛盾较多,职工为此多次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企业经济状况,甚至有个别人员无理缠访。总公司为理顺企业经营秩序,开始梳理历年来积累的问题线索,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就王某拖欠总公司巨款一事,向枞阳县法院起诉,要求王某依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立即偿还被法院扣划的200万元。

  枞阳法院极其重视该案的审理,承办法官在庭前组织双方交换证据并进行质证,认真听取双方对此案的处理意见。经法院耐心细致地条分缕析,结合法律规定进行调解,王某在庭审中主动提出近期给付总公司200万元并负担案件受理费,双方终于弥合分歧,达成了一致意见,总公司的权益得到及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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