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枞阳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15)枞民一初字第01262号
黄道凤:
本院受理原告周海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和三十日。并定于2015年9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枞阳县人民法院会宫人民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枞阳县人民法院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法庭电话:05562533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