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立案登记制改革背景下的诉讼新环境,枞阳县人民法院全面建立诉前调解制度,一个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逐渐形成。
自5月11日该院全面实行诉前调解制度以来,立案庭已登记办理51起诉前调解案件,其中有4起案件调解成功,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欢迎。目前,该院在立案庭设立诉前调解室和人民陪审员调解服务室,由立案庭法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开展工作。同时,四个派出法庭同步设立调解室,并组织有经验的法官轮流值班,在坚持调解自愿原则的基础上,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据悉,立案登记制实施后,法院受理案件数明显增多,诉前调解机制既有利于便捷快速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的诉累,也有利于克服不分案件的大小难易一律涌进法院,从而造成诉讼爆炸、人案矛盾的难题。